记者吴晓璐 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规范虚拟货币和现实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活动。 《通知》首次明确了RWA代币化“日本严禁、国外严格控制”的监管原则。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通证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基于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国家利益”)将境外资产证券化的RWA通证化公司需要事前注册或严格登记。 「录音」。我们将引入“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划清“红线”,强化持续监管,防范风险。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规定不仅规范了RWA发行的整体行为,降低了各类欺诈风险,而且填补了境内外资金流动的监管漏洞,可以防止非法跨境融资和非法资金流入流出逃避监管。弥补监管漏洞 RWA通证化主要是指利用密码技术、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换为通证(通证)或其他具有通证(通证)特征的股票、债券凭证,用于发行和交易活动。该通知禁止提供RWA代币化活动、相关明确境外实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实体非法提供RWA通证化相关服务。在明明看来,《通知》杜绝了利用规则漏洞利用区块链技术在境内实施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明明进一步补充道,虽然区块链在金融市场的应用已经有了一些技术创新,但从目前的现实来看,RWA代币化还不能完全真实地验证实体资产的真实性并将运营数据上传到链上。说不靠谱。在分布式物理基础设施网络等技术发展成熟之前,监管干预仍然是必要的。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胜也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其次,RWA代币化仍然是海外实体运营中金融资产的主链,对实体经济的贡献有限,并有加剧金融偶像崇拜的风险。同时,《通知》要求境内企业以外债形式直接或间接境外开展RWA通证化业务,或在境外开展境内权益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权益类RWA通证化业务,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予以监管。双方的协商一致与职责和责任划分。感觉上,明明知道国家的活动是在外部监督下发出的RWA,在国家资本中挑衅,也是在外部猜测影响。建立国家金融机构。因此,有必要采取严格的监管和合规框架来防止类似的跨境资金流动。问。实施限制“注册系统”的“指令”,并介绍了限制“注册系统”的方法,以帮助国家企业实现 RWA 的代币化交易,并在外部活动中实现与企业关系的需要开业前须出示《申报通知》、《海外发行文件》等相关材料,并建立明确的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不允许开展RWA代币化业务的六种情况。同时,《指引》还强化了持续监管的要求。境内申请单位完成境外发行后,如面临重大风险或其他重大风险,须向境内申请人报告相关情况。e 中国证监会及时通报。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避免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通证给境内资产带来业务风险。此外,金融服务、中介、信息技术等服务机构向境内企业在境外提供RWA代币化服务,可以加强业务和风险管控,同时改善相关业务发展状况。应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或申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还加强了风险监测、防范和应对。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与RWA有关的各类活动、违法犯罪活动和各类投机行为。据业内专家介绍,RWA代币化业务目前在中国是被禁止的。境内公司或个人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可能参与非法集资、诈骗、非法销售代币票据、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国泰海通证券CIO于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尚未批准任何RWA代币化业务。境内金融机构从事RWA业务可能面临非法融资、非法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监管风险,可能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制裁。遗漏。 《通知》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在企业层面,违规开展虚拟货币及RWA通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及RWA通证化相关企业提供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内实体和个人明知或应知境外实体在境内非法提供RWA代币化相关虚拟货币及服务,仍提供协助的,将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在投资层面,如果组织或个人投资虚拟货币、RWA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相关民事索赔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对涉嫌扰乱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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